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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适:差别对待!是差别对待!
乌云自己倒挺高兴的,他以前在山里除了被阿耶按着修炼,就是跟田鼠、脱兔之类的玩,具体说来是他玩他们,乌云捕捉到猎物是一定要玩弄一番才肯吃的,因此,他是捕鼠的高手。
这年头的狸奴都会捕鼠,后世《聊斋志异》中有句话“黄狸黑狸,得鼠者雄”,也证明了古人对狸奴的态度。
毕竟是烹给狸奴的吃食,高长松做得很精细,因道教有五荤三厌的说法,不吃韭、蒜、芸台、胡荽、薤,他就把茖葱打结扔进鼎里煮。
茖葱在佛家是禁忌,道教却没做规定,他也算打擦边球了。
野猪下酱清炖煮,羊肉则用胡人的法子做,加奶乳后烤了吃,高长松曾试过,味道就那样吧,不功不过,哎,只可惜他不擅长烹饪,否则就能做得更好了。
他跟观内修行的道士们打时间差,给乌云做吃食时,其他人该吃得差不多了,这是崇虚观的休息时间,平日里干什么的都有,这两天大部分人应该都窝在白仙那写白刺猬观察日记。
高长松:就离谱。
他没想到这群道士如此爱精怪。
这点葛巢有话说,其实全天下的道士都恨不得跟仙人一样,养几头坐骑,可惜一是贫穷限制了他们的行动力,二是武力值限制了他们的成功率,三则是颜控提高了他们的眼光,实在不能接受牛头人熊头人什么的。
最后,愿跟道士跑的精怪就成了稀罕货中的稀罕货。
高长松那筷子往肉块里一插,感觉软硬差不多了,就去招呼乌云吃饭,哪知道一出门就看见这幅画面。
“哇!”小徒弟惊呼,“他尾巴动了!”
十三四岁的道士捂住胸口,一副再起不能的样子道:“他伸出爪爪玩老鼠!”
葛朝阳凝视乌云:“吃了!他吃了!”
高长松:“……”
至于吗!
白仙的行情依旧很好,可韩适回来后帮乌云宣传了一番,以至于不少人分流到这,高长松看人里三层外三层将乌云所在的围墙堵住,黑线得不行。
葛朝阳修为高深,是最先发现高长松的,他撞上高长松无语的表情,眼神慌乱一秒,抚平衣襟上的褶皱咳嗽一声道:“我只是路过来瞧瞧罢了。”
随后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高长松:“……”
其实,你不想走也是能不走的。
乌云很习惯这众星捧月般的情形,他甚至不会施舍给两脚兽太多的眼神,哎,这就是人族,哪有什么危险的呢?
高长松的气味他很熟,闻到人来了就从墙头上一跃而下,穿众道士而过,只见本簇在一起的人往两边分,如摩西分海一般,齐刷刷往后退,只留下迈着猫步的乌云。
高长松:……你们真的至于吗?
乌云向高长松扑来,只见他一个后空翻,再出现时已是人形,那是名眼神灵动的少年,四肢如猫科动物般纤细,却很有些力量感,看他的表情,无端有些骄纵,显然是没吃过苦的。再看他穿着,倒与其五陵少年般的风流面貌有些不同了,竟身着一袭粗布短褐,平头百姓常穿着养。
乌云脑袋不大聪慧,法术却学得不错,放妖族里,他只是小小一幼崽,不说将自己身形放大放小,这幻化之术学得就很好。他曾得意地翘起尾巴跟耳朵,跟高长松咬耳朵,说那些小精怪,都幻化不出人形,哪怕能化出来,也不会变衣服,哎,赤身**的,不就像是没皮毛的猫,可真丑啊!
至于他为何没幻化出锦衣轻裘,只因乌云一直住在街头小巷,往来皆是白丁。他们虽朴素,却有种野草般的生命力,和善又知足,乌云对人类最初的好印象就是这样来的。
都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乌云这一化形,伸长脖子往后望的葛朝阳就坐不住了,他趁着乌云大快朵颐时探高长松口风道:“这狸奴跟脚绝不寻常。”
高长松回忆道:“只听他说过父亲乃是威震一方的大妖,其余也没多说。”
葛朝阳盘算:“总不是唐国内的妖物。”他们这可是人治之国,妖怪都要夹着尾巴做妖的,随后又捋胡须思考道,“或许是北俱芦洲的妖物。”
对住南赡部洲的人来说,北俱芦洲之情境根本无法想象。
唐国在南赡部洲,这周只有大唐与一些附属小国,在这片土地上,人族欣欣向荣。高长松所在的高老庄在西牛贺洲,西游记中的万寿山五庄观、火焰山、女儿国、车迟国、天竺国,甚至是如来佛祖住的灵山都在西牛贺洲。
当然了,即便同在一洲,对高长松来说天竺国都很远,他们乌思藏因与南赡部洲接壤,还是以人治为主。
北俱芦洲就不用说了,对唐国人来说,那是蛮荒之地,遍地妖魔,寻常人族根本不想往那跑。
最后是东胜神洲,也就是西游记中孙悟空的诞生之所,在西游记中,除了傲来国与孙悟空,就没再提到东胜神洲了,可就高长松目前听说的,发现灵宝派的人反而对这很熟。
葛巢一开始在乌思藏跟高长松讲解世界大势,就提到过东胜神洲,在他口中,那可是修士的福地。
“东胜神洲中妖物、寻常人族、修士共存,那的妖怪没北俱芦洲那么野,有与人类一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人也不是很惧妖物,东胜神洲中人族不算太多,可大多习点武,略懂道法。”他说,“秃驴……僧人不怎么去东胜神洲,我辈却常去此,偶尔还会前往东胜神洲寻找洞天福地。”
于是高长松将其解读为灵气充沛的,适合修士生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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