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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2页)

一说起李华,李白就停不下来,忍不住长篇大论,并且是手舞足蹈又眉飞色舞。一旁的李氏听着也是眉开眼笑,津津有味……

第二天一大早,当清晨的第一道阳光透过层层山里的云雾照射在李家村村口的山路时,李华和其他四位童生以及带领他们的村长李老伯正准备出发。

“宝儿,你没出过村,也还这么小,出去要听村长老伯的话,知道么?”李氏在一旁抹着眼泪向李华叮嘱。

“知道啦!知道啦!”李华不耐烦的应道。从早上一起床到现在,李氏已经像这样叮嘱了不下几百遍了,还不烦就有鬼了。

“好了,大家上路吧!李岩、李观、李浩、李昭还有李华你们五个要尽自己的努力,出人头地就在今朝,不要辜负了你们父母对你们的期望。”一旁的李白似乎也受不了李氏的唠叨了,赶忙催促他们上路了。

“李岩你们几个一路上要照顾好我家宝儿啊!”一行人背着行李包裹上路了,李氏却还是不放心的在后面大声叮嘱李岩他们四个。

“知道了,师母!”李岩四个异口同声很响亮的答道,然后一行人都不约而同的加快了脚下的脚步,深怕李氏追了上来,想要尽快的走出李氏的视线范围。

“小呀嘛小二郎,背着那书包上学堂,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懒呀,没有学问喽,无颜见爹娘……”走在陌生的通往乡里的山路上,李华有一种鱼入大海的自由感,心情大爽,背着李氏为他特制的小布包,跨着大步,高兴的哼起上辈子的儿歌来。

“小师弟,你这唱的是什么歌儿啊?真好听,我以前怎么没有听你唱过?”李岩是五个童生中最大的,人也最老实憨厚,在小山村里平时也难得听到谁唱歌,现在听到李华这首《小二郎之歌》,又贴切又好听。

“这叫‘小二郎之歌’,是说我们这些童生读书很苦的啦!有句话叫‘读书苦,读书累,不如参加黑社会。’说的也是这个意思!”李华轻轻松松的跨着包跑着,可是李岩他们四个很村长老伯就没有那么轻松了,要背着干粮行李以及村里要拿到乡里去变卖的各种农副产品。

“哦,是这样啊!”一说到读书的苦累,几个童生都深以为然,寒窗十载为的不就是考取一个功名,出人头地么?

“那,黑社会是什么东西啊?竟然比读书还好?”听到李华说到‘不如参加黑社会’,比李岩聪慧些的李浩就发问了,他实在不知道在这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国家,竟然有什么能比读书还好。

“这个嘛!”李华也很意外李浩居然会问自己黑社会是什么,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去解释,想破脑袋才勉强答道,“黑社会,就是有组织有纪律的犯罪团伙!”

“那……什么是犯罪团伙呢?”这么一解释,李浩还是不理解,又发问。

“还有,还有,什么叫有组织有纪律啊?”一旁的李观和李浩也不甘示弱的纷纷发问。

被他们这么七嘴八舌的问来问去,李华觉得自己刚刚才打好的心情瞬间又无比纠结,只能支支吾吾的给他们一一用大白话慢慢解释。

………【第八章 再现玉佩】………

“小呀嘛小二郎,背着那书包上学堂,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懒呀,没有学问喽,无颜见爹娘……”这一次,可不只是李华自己一个人在唱,而是李岩、李观、李浩、李昭四人也跟着学着在唱。

李华一行六人走在这林荫的山道中,刚开始李华还觉得很新鲜、心里也很期待,急切的想要看看这个世界大乡镇到底是什么样。但是,走了大半天之后,李华就感到累得不行了,觉得自己的脚越来越重,都快抬不起来了。

“李老伯,咱都走了大半天了,休息一下吧,我饿了!”李华实在是走不动了,这身体才九岁,才走了这么点路,双腿就跟灌了铅一样,每走一步都艰难无比了。本来李华才不想让一行人看扁自己,强忍着跟着,但是现在实在是走不动了,只好借着“饿了”的借口要求村长李老伯休息一下。

“嘿嘿!你这娃儿,果真和你爹一样,瘦弱的书生命,才走这么点儿路就受不了!”村长李老伯看起来有五十多岁了,白了大半的头发已经稀稀拉拉的,满脸银白色的胡茬,身上穿的是打满补丁的烂布衣,肩上挑着的担儿里都是这段时间村里人要拿到乡里去贩卖的农副产品,少说也有个一两百斤。不过农村的人一般普遍显老,李老伯实际的年龄应该不会超过四十五。

听着李华的诉求,看着他可怜巴巴的小脸,李老伯用手挡在额头,看了看日头,心里估摸了下时间,笑道:“嘿嘿!好啦,咱也走了大半天,咱就到前头休息一下,吃点干粮喝点水。”

一听李老伯这话,李华在心里松了一口气。而李岩四人虽然也有些喘了,但也没有像李华这样走不动了,毕竟他们四人都十几岁了,并且平时除了读书,从小在家也都干惯了农活,走这点山路还是可以的。

走了大半天了,现在的时间大概是中午十二点多,正是夏天骄阳最烈的时候。虽然李华他们走的山路一路上都是有林荫,但是穿的都是长衫,又背着东西,都不免汗流浃背了。

一屁股坐在草丛中,李华用衣襟擦了擦脸上的汗,从他的小布包里拿出李氏给他准备的烧饼和水,津津有味的啃了起来。

“村长老伯啊!我们还要像这样走一天啊?那晚上在哪儿睡啊?客栈?酒家?”李华嘴里啃着烧饼,含含糊糊的问李老伯。想到还要这么走一天,而且晚上还不知道在哪儿过夜呢?李华就感慨古代社会果真不容易啊,不仅没有电脑、电视、手机等高科技娱乐设备,而且连个公交车都没有,咱这赶考放在上辈子的中国也算是中考。想当初中考的时候,那又是警车开路,又是限制交通的,政府可是为考生赶往考场创造良好的条件。哪像现在,考个狗屁院试,还要走山路走两天。

“你倒是想得美?在这荒山野岭的,哪儿有什么客栈和酒家,就算有,也不是咱住得起的。前面不远处有个破败的山神庙,每次去乡里,我们都是到那儿过夜的。”李老伯背靠着一颗大树,囔道。

紧接着,李老伯从包裹里抽出一杆烟枪,在烟枪头再塞上一点烟叶,用火褶子点燃,吧嗒吧嗒的抽了起来,吞云吐雾的好是享受。李华来到这个世上,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个世上的人抽烟,原来是这样抽的,李老伯的这杆烟枪是用竹根儿做的,看样子用着已经有些年头了。

李华这正盯着李老伯抽烟,在想,是不是什么时候花点时间研究开发一下纸卷烟和过滤嘴烟好大发一笔的时候,突然眼前不远处草丛中一个白点闪过。原来是一只白色的野兔,定睛一看,李华发现,这只白兔的脚上好像给什么野兽咬了一口,鲜血淋漓的。

哈哈,这下晚上可是有口福了。见到这只受伤的白兔子,啃着烧饼的李华心想,晚上有野兔汤喝了。

“村长伯伯,我去逮那头野兔,晚上我们炖汤喝!”这时李华仿佛忘记了刚刚赶路的疲累,起身就去追那头受伤的白兔。

“呵呵,别跑太远,捉不住就不要了!”抽着旱烟的李老伯笑着叮嘱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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